在以前的民商事活动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主要采用纸质合同、纸笔签名、实体印章的形式。近年来,信息科技与电子技术快速发展,民事主体间采用电子签名形式订立合同的做法已日益普遍。为了适应快速化、一体化的合同签颗粒机署工作,帮助企业避免遭受场地时间限制与实物印章损毁丢失等因素的不利影响,电子签章平台应运而起,逐渐成为市面上企业热衷的新型合同缔约模式。
电子签名听起来非常方便、高效,但它在实践中也容易产生纠纷。什么样颗粒机的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如何对合同中的电子签名进行鉴定?在电子签章的获取和使用过程中,企业要注意哪些合规问题?接下来,小编将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使用电子签名订立合同的过颗粒机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什么是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一种意思表示的方式,该意思表示是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来源。20世纪90年代,电子签名传入中国。1998年,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在央行的牵头下正式组建并不断发展,颗粒机成为中国金融领域最早的电子签名认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在界定电子签名的概念时,采用“功能等同主义”而非“技术特定主义”的思路,并未具体指定必须确立哪一种电子签名颗粒机技术,而只是对可靠电子签名及其认证机构所需达到的条件做出要求。
《电子签名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本法所称颗粒机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电子签名有哪些种类?哪一种最常用?
根据国际通行惯例,电子签名可分为电子化签名、生理特征签名、数字签名。目前在开放网络中被广泛颗粒机使用的电子签名以数字签名为主。
所谓数字签名是指附着于电子文件的手写签名的数字化图像,包括采用生物笔记辨别法所形成的图像。一般而言,具有手写图像外观的签名都是数字签名。电子化签名本质上是向收件人发出的证颗粒机实发送人身份的密码、计算机口令。生理特征签名是指采用特定生物技术识别的工具,比如指纹就是一种常用的生理特征签名。
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哪些领域不能使用电子签名?
虽然电子签名在当今社会的民商事活动中得到广泛颗粒机运用,但是,基于现行法律规定,有一些特定领域的合同和文书不能使用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第3条规定: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颗粒机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颗粒机;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这一条款承认了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合法性,即合同的形式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纸质合同。以数据电文为载体的电子合同也构成了民事合同的颗粒机一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
只要不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均可颗粒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订立合同。
电子签名的有效性:一定要提前明确约定吗?
对于以电子签名形式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审查,仍然存在较大争论:是否以当事人的约定使用为有效前提。只有在当事人明确约定可以使用电子签名之后,颗粒机以电子签名形式订立的合同才有效吗?
在实践中,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当事人未事先反对或拒绝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就可以通过各方实际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行为来确认当事人已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这是颗粒机因为,电子签名不同于传统手写签名,签署之时合同当事人即具有同意或者拒绝使用的权利。而且在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电子交易并未明确约定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如法院仅以合同各方未明确约定使用电子签名即否认合同颗粒机效力,则难言保护交易的稳定。
电子签名的原件判断和可靠性审查:法院如何判断?
(一)原件判断
数据电文在云端的服务器上产生、传输和存储,虽然寻找确切存储服务器并调取原始数据电文并不困难,但是调取原始数据电文颗粒机之后如何向法院展示,法院又该如何判断展示的数据电文为原始数据电文,才是判断合同原件的关键难题。
2020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明确规定,电子数颗粒机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和确认的电子数据,法院可确认其真实性。这一规颗粒机定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难度,也提高了法院审查证据原件的效率。
(二)可靠性审查
只有可靠电子签名才具有和传统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需审查某银行提交的电子签名是否为可靠电子签名。
司法实践中存在多颗粒机种鉴别可靠电子签名的方法和途径,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就是电子认证机构认证。电子交易中广泛采用软证书的技术手段来进行电子签名,即由电子认证机构颁发证书。根据法律规定,电子认证机构须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电子认颗粒机证服务许可证》,法院可通过工信部网站予以查询确认。如果案件中涉及的电子签名是由电子认证机构颁发证书,法院即可初步认定该电子签名系可靠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第13条规定: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颗粒机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颗粒机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法院在审查电子签名的可靠性时,需要考察其制作流程。如果其制作流程符合《电子签名法》第13条所要求的专有性、专控性、防篡改性要求颗粒机,就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可靠电子签名的专有性,是指电子签名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更迭日新月异,不能过分苛求保护电子签名专有性的技术手段。只要能做到电子签名的申请过程未被检测出技术手段破颗粒机坏的痕迹,就能够认定此电子证书由签字人所专有。
可靠电子签名的专控性,是指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可靠电子签名的不可更改性,是指签署后对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颗粒机。制作流程中包含密钥对中的公钥和私钥,只要公钥能够解密签字人发来电子的私钥,并经过运算和公钥解密的信息摘要与发送过来的原信息摘要相符,那么就能够认定该电子签名未被篡改,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何合规使用颗粒机电子签名?如何申领电子签名?
企业除了在制作、获取电子印章时确保提供信息的专有性与唯一性之外,在之后还需要完善对电子印章的管理制度。在赋予电子印章的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或泄漏时,及时更新或采取保护措施,以免颗粒机产生法律纠纷。
此外,网络交易中对于交易对方的确认及其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的认定较之实体交易难度更大。为确保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人应当从具备《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条件的机构处获颗粒机取可靠的电子签名,并对自身的电子印章严加看管,防止第三人使用与数据篡改,严格保证电子印章的使用与签名人身份的统一性与唯一性。
目前多地市政府已经开通了线上电子签名的申领渠道,新设公司在政务服务平台上,通颗粒机过提交公司名称、图片样板、经办人信息等必要信息后,即可获取自动生成的企业专属的电子印章。自2021年起,包括上海市、青岛市、苏州市高新区等地陆续推出了企业外籍法定代表人通过电子邮件申领电子营业执照与电颗粒机子印章的举措,使得外籍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远程邮件确认的方式获取企业的电子印章。
尚未领取电子印章的现有企业,可以通过代办机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以及委托人的身份信息证明,等待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签名。颗粒机企业也可使用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之后,申请制作电子签名。
在使用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并申请制作电子签名时,需要确认该平台的运营公司是否具备《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颗粒机,并向交易方确认其是否已拥有合法有效的电子印章,确保平台上签约的合同合法有效。
参考文献:
[1]邢爱芬,付姝菊:《中国电子签名立法与实践问题研究》,载《科技与法律》(中英文)2022年第3期。
[2]李猛颗粒机:《智能合约的风险研判与法律规制——以智能合约运行机制为视角》,载《学术交流》2023年第3期。
[3]刘品新:《电子文件立法的实质性转型——以智慧司法创新为视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3期颗粒机。
[4]王韶婧,孙凯茜:《以电子签名形式订立合同的证据效力认定丨案例精选》,载公众号《上海一中法院》,发布于2022年6月6日。
[5]谢均:《关于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和使用状况》,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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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责任编辑:刘茜雅
文字编辑:刘承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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