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飞凯材料(300398.SZ)公告,自2021年6月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鑫迈迪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鑫迈迪”),以及鑫迈迪指定的采购商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枣庄睿诺电子颗粒机”)和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简称“枣庄睿诺光电”)开展贸易合作,并分别签署相关合同。主要业务流程为: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向鑫迈迪采购产品并销售给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颗粒机电按签署的合同条款向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支付货款。
2023年12月末,飞凯材料全资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晶凯电子”)发现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累计应付晶凯电子账款约2.02亿元,增颗粒机幅与前期相比较大,资金占用严重,出于谨慎的角度,晶凯电子终止了该业务并催促对方及时还款。之后,对方出现付款逾期情况,通过多方调查,晶凯电子陆续发现上述业务存在诸多异常情况,开始意识到可能存在合同诈骗,颗粒机并于2024年3月向安庆市公安局报案。2024年3月15日,晶凯电子收到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决定对晶凯电子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颗粒机结果尚未确定。涉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86亿元,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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