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马尾区住建局、长乐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各监管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行业信息化监管水平,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已完成福州市房地产资质及预售资金颗粒机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监管系统主要包含房地产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上线运行监管系统,同时启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预售资金监颗粒机管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系统网址
监管系统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并依托“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登录(详见网站下方用户操作手册);网址:https://120.40.102.235颗粒机:8118/gaia/peelLogin.html#/?loginflag=false。
二、上线安排
(一)房地产监督检查管理系统
该子系统适用范围含市本级、所辖区县(市)、高新区,我局将于2023年12颗粒机月起,逐步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证书的统一换证及“双随机”检查工作。
(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
该子系统目前适用范围为市本级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待颗粒机市本级监管系统运行稳定后纳入运行,各县(市)、高新区根据属地预售资金监管部门统筹安排、系统运行情况等再行对接。为确保业务衔接,市本级分三阶段开展上线运行工作。
1.第一阶段(2023年11月15日-20颗粒机23年12月15日)
该阶段为信息补录期,预售资金监管业务仍线下办理,要求各企业及监管银行完成各项目历史资料信息补录,并鼓励完成信息补录的企业和监管银行试行线下、线上同步办理相关监管业务。
2.第二阶段(颗粒机2023年12月16日-2024年2月15日)
该阶段为试运行期,预售资金监管业务为线下、线上同步办理,要求各企业及监管银行办理线下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时,必须同步完成线上办理以确保后期业务正常办理及数据的颗粒机完整性。
3.第三阶段(2024年2月16日以后)
自2024年2月16日起,我局业务范围内所有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要求均通过线上办理,不再受理线下资料。
三、启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业务监管专用章
经研究同意,自2颗粒机023年11月15日起启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预售资金监管专用章”(详附件1),我局业务范围内的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外),需由我局盖章确认的文件均加盖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预售资金监管专颗粒机用章,通过线上流程办理的文件加盖该专用章电子印章。
四、其他事项
监管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或通过企业用户问题反馈单(详见附件2)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4000707633、企业颗粒机QQ群-879298558(房地产资质及监督检查),88968588、87640886、企业QQ群-11053779(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预售资金监管专用章印模
2.颗粒机监管系统企业用户问题反馈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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