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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问答丨史琦律师丨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有效吗?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性质属于代理行为,其签订的合同不同情况下效力存在差异。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未经登记不得独立从事经营活颗粒机动。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颗粒机担民事责任。
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但是,分公司经过总公司的授权并进行登记后,可以从事经营活颗粒机动。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该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颗粒机效力。
👉第二种,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或超越本公司授权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担保公司授颗粒机权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担保公司授权的除外。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根据颗粒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颗粒机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有经过依法登记之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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