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德赛西威(002920)作为原告的《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3)粤1302民初13403号标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审理法院颗粒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案由:合同纠纷裁判结果:一、被告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3280115.17元及利息(以3280颗粒机115.17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2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 二、被告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颗粒机原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芯片补差价50555元; 三、被告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呆滞成品款5092488元颗粒机及呆滞原材料备料款9024221.11元; 四、驳回原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信息: 原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天际汽车(长沙)颗粒机集团有限公司判决日期:2023年11月28日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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