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5日电 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东尼电子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东尼电子5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颗粒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号,下称“《警示函》”)。
东尼电子公告截图
《警示函》指出,2023年1月10日,东尼电子披露《关于签订颗粒机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重大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2023年向下游客户T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13.5万片,合同含税总价为6.75亿元颗粒机。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报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6.74%,公司已可以预见2023年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但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构成颗粒机信息披露不及时。
东尼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颗粒机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东尼电子及沈新芳、沈晓宇、翁鑫怡分别采取颗粒机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东尼电子表示,本次监管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尼电子官网介绍,公司始创于2008年,2017年在颗粒机上交所主板上市,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半导体新材料五大领域。
1月30日,东尼电子发布《颗粒机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3.20亿元-3.60亿元,与上年同期1.08亿元相比将出现亏损。
东尼电子解释称,半导体业务存货预计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颗粒机约3.67亿元;光伏、半导体、消费电子业务毛利下滑;光伏、新能源等业务研发费用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汇兑损失导致财务费用增长。
二级市场上,近段时间东尼电子股价单边下跌,截至2月5日收盘跌停报17.27元颗粒机,最新市值40.14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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