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潢川法院通过线上平台“云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大程度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18颗粒机日,被告河南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因潢川县某安置区施工需要与原告潢川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商品砼购销合同》,合同对商品价格、质量,运输方式、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明确约定,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颗粒机月23日期间,原告向被告共提供价值485761.1元货物,被告因经营问题,资金暂时紧张,陆续履行了100000元,剩余未及时支付。2023年6月8日,原告诉至潢川法院。
调解过程
工作人员网上审核该案时发颗粒机现原被告均是本地企业,案件法律关系清晰,案件分流员按照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工作规则,立即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经当事人同意后,该案及时转入诉前调解,并由人民调解室委派资深调解员吴俊萍主持调解。
案件受理后颗粒机,调解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详细核对原被告身份信息,与两方企业法人及代理律师联系梳理双方争议。因原告代理律师系外地,考虑时间及成本,调解员利用一台电脑、两部手机开展“云调解”工作。经多次线上对账,6月颗粒机26日,原被告最终达成和解。调解员通过线上向双方当事人推送调解方案,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在线上进行签字确认,被告同意在协议签订当日履行首批货款250000元,该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成功调解结案。
近年来,潢颗粒机川法院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前期丰富调解室类型、构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调解模式下,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广泛使用音视频、电子签名等在线调解功能,前移电子服务。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继续充分运用颗粒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发挥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务求实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法院力量!
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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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线上调解+电子签名”,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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